判断蓝牙产品是否需申请 BQB 认证,核心看是否涉及 “商用流通 + 使用蓝牙技术 / 商标”,同时结合产品变更、模块复用场景综合界定,以下是清晰且可直接套用的判定规则与具体情形:
一、必须申请 BQB 认证的核心情形
宣称蓝牙功能并商用销售:任何面向公开市场销售的产品,只要在包装、说明书、宣传页或产品外观标注 “Bluetooth®” 文字 / 图形商标,或明确宣传支持蓝牙(如 “蓝牙 5.3”“BLE 连接”),无论整机、模块还是子组件,均需认证,这是 SIG 知识产权合规的强制要求,未认证属于侵权,可能面临诉讼、罚款或产品下架。
使用蓝牙核心技术且商用:产品集成蓝牙芯片 / 模块、启用蓝牙无线通信功能(含经典蓝牙 BR/EDR、低功耗 BLE、Mesh 等),且用于商业流通(如零售、批发、跨境贸易),即使未主动标注商标,只要功能可被用户使用并作为卖点,仍需认证,因为蓝牙技术专利归 SIG 统筹,商用必须通过认证获得授权。
进入主流市场 / 渠道:亚马逊、沃尔玛、天猫等全球主流电商与线下零售商,以及欧美、日韩等地区的海关与市场监管,均将 BQB 认证的 QDID 作为蓝牙产品上架、清关的必要条件,无认证产品无法进入正规销售渠道。
产品蓝牙相关重大变更:已获认证的产品,若发生蓝牙硬件(更换射频芯片、天线、模块)、核心协议(升级协议栈版本、新增 Profile)或功能范围(如从 BLE 扩展为经典蓝牙 + BLE)的变更,需重新申请认证或补充测试,确保合规性持续有效。
模块 / 子组件单独商用:蓝牙模块、子系统若作为独立产品销售(供下游企业集成),需先完成子组件认证(Subsystem Qualification),获得专属 QDID,下游整机企业可通过模块复用简化认证流程,但模块本身必须先认证。
二、模块复用的简化认证情形(仍需操作,非完全豁免)
若整机使用已获 QDID 的蓝牙模块,且未修改模块的蓝牙硬件、协议配置,可选择模块复用路径:无需重复全套测试,仅需在 SIG 系统声明衍生关系,支付列名费完成 DID/EPL 列名,即可关联模块 QDID 获得合规资格,大幅缩短周期、降低成本。
三、可豁免 BQB 认证的特殊情形(仅极少数非商用场景)
纯企业内部自用设备:仅用于工厂测试、研发验证,不对外销售、不宣称蓝牙功能,且无任何商业流通的原型机或工程样机。
非商业研发测试:开发者仅用于技术验证的原型机,明确标注 “仅限内部测试,禁止商用”,且未进入市场流通。
完全封闭的非商用系统:如企业内部物联网管理设备,不对外暴露蓝牙功能,且无任何商标使用与市场行为,需严格界定,避免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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