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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2 19:42:34 网站建设 项目流程

2024学年云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信息安全管理与评估”赛项 比赛样题任务书

    • 一、赛项名称
    • 二、竞赛目标
    • 三、竞赛方式与内容
      • 汇报模块:现场汇报展示(占比 20%)
    • 四、竞赛流程
    • 竞赛软件:
    • 五、赛场预案
    • 六、赛项安全
    • 七、竞赛须知
    • 八、申诉与仲裁
    • 需要拿奖可以私信博主,技能竞赛辅导!(样题分析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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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电子数据取证技术与应用
赛项组别: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赛

二、竞赛目标

本赛项“电子数据取证技术与应用”的设立,旨在紧密对接国家信息安全战略与产业发展的迫切需求,通过师生共同参与竞赛的形式,深度激发学生对电子数据取证与分析技术的探索兴趣与学习热情。此举不仅能够有效提升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创新思维能力以及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还能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提升,推动“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同时,赛项的设立将进一步强化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的紧密联系,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信息安全行业培养更多既具备扎实理论基础又拥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此外,赛项还将有助于推动信息安全技术专业教育教学的改革与创新,构建更加符合行业需求的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模式,为区域经济发展和信息安全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三、竞赛方式与内容

(一)竞赛方式
本赛项为线下团体赛,每支参赛队由 3 名选手组成。参赛选手须为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或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全日制在籍学生,且所学专业属于电子与信息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参赛队须以同一学校为单位组队,不得跨校组队。每所学校限报 1 支参赛队。每支参赛队可配指导教师 1-2 名,须为本校在职专兼职教师。凡在往届省级、国家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中获金奖的选手,不能再参加同一项目(赛道)同一组别的比赛。

(二)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以行业实际业务为依据,模拟真实企业环境,设置企业数据泄露、移动设备数据恢复等多个取证场景,涵盖电子数据取证的提取、固定、分析应用等核心环节,具体包含各类存储介质电子数据的提取与恢复、常见物联设备取证、APK恶意程序行为特征识别与取证等,意在考察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与问题解决能力。
竞赛采用“技能实操+现场汇报”的双模块设计,全面评价选手的技术操作规范性、问题解决时效性、团队协作默契度以及技术表达与逻辑展现能力。竞赛总时长为 3.5 小时,其中模块一至模块四(技能实操)时长为 3 小时,满分 100 分,成绩权重 80%;模块五(现场汇报展示)时长每队 15 分钟,满分 100 分,成绩权重 20%。最终成绩按权重合成后进行团队排名。




汇报模块:现场汇报展示(占比 20%)

1.总体要求
(1)参与要求:本模块为必选环节,所有参赛队须全员到场并完成现场汇报展示,不得缺席;
(2)时长要求:展示总时长严格控制在 15 分钟以内,时长结束后汇报结束,不得延时。
(3)各参赛队应围绕所属赛项对应的职业领域,结合专业特色与教育教学实际,聚焦生产、管理、服务一线的真实问题与应用场景,自主拟定参赛项目名称、设计核心内容,并选择恰当的展示方式(如 PPT 演示、成果视频、实物操作、情景模拟等,可组合使用多种方式增强展示效果)。

2.时间分配与人员安排
(1)教师汇报环节(≤5 分钟)所有指导教师都要参与。
核心汇报内容要求:
①聚焦真实问题:清晰阐述本项目所回应的生产、管理或服务一线中的具体痛点或挑战(如技术瓶颈、效率低下、安全风险、绿色转型压力等),说明该问题在区域产业、行业发展或社会民生中的典型性和紧迫性;
②对标世校赛标准:明确说明项目设计如何对接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校赛)的技术方向与核心评价维度;
③阐释育人与社会价值:简要说明项目成果在教学改革(如课程重构、实训项目开发)、产教融合(如服务企业技术需求)或社会服务(如助力乡村振兴、社区治理、小微企业提质增效)等方面的实践意义与推广潜力。
(2)学生汇报环节(≤10 分钟)
所有学生全部参与汇报展示,每名同学要有明确的汇报展示任务;
核心展示内容:
①实施过程还原:系统呈现项目从任务分析、方案设计到执行落地的完整实施流程,重点说明关键节点的任务分解、技术路径选择、工具/设备使用及阶段性成果;
②团队协作机制:介绍团队成员的角色分工、沟通方式与协同策略,体现责任共担与高效配合;
③关键技能应用:结合具体操作场景,展示核心专业技能的规范应用与达成效果(如编程调试、设备装配、数据分析、服务流程执行等),必要时可通过视频、截图或实物辅助说明;
④问题应对与调整:如实说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 1–2 个典型困难或突发情况,以及团队如何通过技术手段、流程优化或协作调整予以解决,并验证改进成效。
(3)其他说明
①汇报顺序由抽签决定,场地提供基础投影、音响设备,特殊道具或软件需自备,并提前与赛项组织方确认设备兼容性;
②本模块得分 = 所有评委平均分 × 20% 计入总成绩。
③该模块与技能操作模块无直接关联性,参赛队可根据本赛项核心技能、教学实际等内容,准备该模块的汇报材料。

四、竞赛流程

(一)竞赛流程图

竞赛软件:


五、成绩评定
(一)评分标准
1.遵循成绩管理基本流程,通过检录、一次加密、二次加密、竞赛成绩评定、解密、成绩公布等流程,规范成绩管理。
2.竞赛评分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分标准注重对参赛选手价值观与态度、电子数据取证技术与应用的能力、团队协作与沟通、团队组织与管理能力的考察,以技能考核为主,兼顾团队协作精神和职业道德素养综合评定。
3.确保公平原则,技能考核评分以客观为主,均采用系统辅助评分办法与机制。
4.能力考核以落实网络安全、信息安全产业标准。全面的考量选手的数据提取、固定、分析、恢复等综合能力。

(二)评分方式
1.本赛项依据赛项评价标准,对参赛选手提交的竞赛成果进行评分。
2.采取分步得分、累计总分的计分方式,分别计算各子项得分并统计总分,竞赛总分按照百分制计分。
3.在竞赛时段,参赛选手如出现扰乱赛场秩序、干扰监考正常工作等不文明行为的,由专项裁判长扣减该专项相应分数,情节严重的取消比赛资格。参赛选手有作弊行为的,取消比赛资格。
4.参赛选手不得在竞赛结果上标注含有本参赛队信息的记号,如有发现,取消奖项评比资格。为保证裁判公平、公正,在每个现场评分环节,均由赛项执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对参赛作品进行二次加密

(三)奖项设置
1.设奖类别与基数:本赛项设团体奖。以赛项实际参赛队总数为设奖基数。
2.奖励比例:一等奖占比 10%,二等奖占比 20%,三等奖占比 30%。
3.排名规则:奖项评定依据各参赛队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当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名次:
(1)技能实操成绩高者排名靠前;
(2)技能实操成绩仍相同,可由裁判长提议,经仲裁组审议后确定最终排名或予以并列。

五、赛场预案

为有效应对竞赛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紧急情况,保障竞赛安全、公平、有序进行,特制定本预案。预案遵循“安全第一、快速响应、公平处置、记录备查”的原则。
(一)总体安排
赛前成立由裁判长、监督员、仲裁员、技术专家及承办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应急处理小组,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理与协调。比赛期间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发现者须第一时间报告裁判长,由应急处理小组根据预案启动相应处置程序,并视情况上报赛项执委会。若出现重大安全事件,经赛项执委会批准可暂停或终止比赛。

(二)设备与资料故障处理
赛场配备备用工作站、关键设备及竞赛资料。比赛过程中如遇设备死机、蓝屏、硬件损坏等故障,或任务书缺页、模糊、存储介质无法读取等问题,经选手报告、现场裁判及技术人员确认后,可启用备用设备或更换资料。处理故障所耽误的时间,将在该参赛队比赛结束后予以等量补时,其故障发生前的操作成果予以认可。
(三)电力及环境突发事件处理
若发生赛场停电,立即启用应急照明系统。若 5 分钟内恢复供电,比赛继续进行;若停电超过 5 分钟,则由裁判长宣布暂停比赛,所有选手有序离位等候,恢复供电后为全体选手统一补足中断时间。若发生火灾等紧急灾害,立即启动安全疏散预案,确保人员安全为首要目标。
(四)人员突发状况处理
如有选手突发疾病或发生意外伤害,裁判长立即中止其比赛,由现场医护人员进行初步救治,必要时启动 120 急救联动。
(五)数据与系统异常处理
如因系统原因导致选手提交的竞赛成果损坏或丢失,应首先尝试从系统备份、操作日志或临时文件中恢复。若无法恢复,则由裁判组依据竞赛平台操作日志、过程监控录像及现场裁判记录进行综合研判,通过集体评议给出公允的评定分数。

(六)重大问题处理
赛场若出现重大突发事件或重大安全问题,经赛项组委会和专家组同意,暂停比赛,并协调处理解决,及时报告大赛组委会。
所有应急预案的执行均需进行详细书面记录,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任何涉及成绩调整的处置,须由裁判长出具书面说明并经仲裁组审核。参赛队如对处置结果有异议,可按规程提出申诉。

六、赛项安全

(一)组织保障
成立由赛项执委会主任担任组长的安全保障小组,明确安全职责分工。赛前与承办地公安、消防、电力、医疗等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制定周密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竞赛全程安全可控。
(二)赛项安全管理要求
1.赛场内所有计算机、网络设备及电源布线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由专职技术人员现场保障。竞赛工位张贴设备安全操作须知。
2.赛前对全体裁判、技术支持及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明确操作规程与应急职责。裁判须全程监督,及时制止任何可能损坏设备或影响赛场秩序的操作。
3.严禁选手及任何非授权人员携带存储设备、无线接入设备、危险品及食品饮料进入竞赛区域。

(三)竞赛环境安全要求
1.承办单位须按执委会要求完成赛场安全排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应急照明及指示标志完好、监控系统全覆盖。
2.现场配备消防器材与医疗急救包,并安排专业医务人员值守。制定人员疏散方案,在关键通道设置引导员。
3.实行竞赛网络逻辑隔离,严禁任何形式的网络攻击行为。禁止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入场。
(四)参赛队伍安全管理
1.各参赛单位须为所有参赛选手及指导教师购买赛事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各参赛单位须落实行前安全教育,并与赛项安全管理要求对接,确保选手遵守赛场纪律与安全规定。
3.选手在赛场的所有操作须在裁判监督下进行,离场时须
配合完成设备检查。

七、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规定的代表队名称。
2.各参赛队须为所有参赛选手及带队教师购买省级技能大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报到时提交保险凭证备查。
3.各参赛队须加强参赛期间的饮食、交通及住宿安全管理,确保队员健康参赛。

4.各参赛队应全程参与赛项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领队会议、开闭幕式等。
5.在赛事期间,领队及参赛队其他成员不得私自接触裁判,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赛资格,成绩无效。
6.竞赛期间,参赛队成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裁判工作,违者将视情节取消参赛资格或成绩。
7.参赛队应严格遵守比赛纪律,服从赛项统一管理,文明参赛。
8.对于有碍比赛公正和比赛正常进行的参赛队,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警告、取消比赛成绩、通报批评等处理。

(二)指导教师须知
1.指导教师须为本校在职教师,每队限报 2 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信息须与报名信息一致。
2.指导教师应坚持立德树人,注重学生全面发展,科学指导训练,培养选手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扎实技能。
3.指导教师须认真研读省赛规程和技术文件,指导学生做好技术准备和赛事适应。
4.指导教师应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确保选手保险到位、安全教育到位、过程管理到位。
5.指导教师可在指定区域观摩比赛,但不得进入竞赛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比赛正常进行。
6.指导教师应服从赛事安排,尊重裁判,共同维护竞赛秩序,通过正规渠道反映问题。
7.对申诉的仲裁结果,领队和指导老师应带头服从和执行,还应说服参赛选手服从和执行。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按有关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否则取消竞赛资格。
2.参赛选手应持统一印制的参赛证,带齐身份证、注册的学生证。在赛场的着装,应符合职业要求。在赛场的表现,应体现自己良好的职业习惯和职业素养。
3.参赛选手应遵守比赛规则,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遵守赛场秩序,服从裁判的管理。
4.参赛选手应按照规定时间抵达赛场,凭参赛证、身份证件检录,按要求入场,不得迟到早退。
5.参加选手请勿携带任何电子设备及其他资料、用品进入赛场。
6.参赛选手应按有关要求在指定位置就坐。
7.参赛选手须在确认竞赛内容和现场设备等无误后开始竞赛。在竞赛过程中,确因计算机软件或硬件故障,致使操作无法继续的,经项目裁判长确认,予以启用备用计算机。
8.竞赛过程中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有影响其他选手比赛的行为,不准有旁窥、夹带等作弊行为。
9.竞赛过程中需要去洗手间,应报告现场裁判,由裁判或赛场工作人员陪同离开赛场。
10.各参赛选手必须按规范要求操作竞赛设备。一旦出现较严重的安全事故,经裁判长批准后将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11.参赛选手需详细阅读赛题中竞赛文档命名的要求,不得在提交的竞赛文档中标识出任何关于参赛选手地名、校名、姓名、参赛编号等信息,否则取消竞赛成绩。
12.完成竞赛任务后,需要在竞赛结束前离开赛场,应向现场裁判示意,在赛场记录上填写离场时间并签工位号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到指定区域,离开赛场后不可再次进入。未完成竞赛任务,因病或其他原因需要终止竞赛离开赛场,需经裁判长同意,在赛场记录表的相应栏目填写离场原因、离场时间并签工位号确认后,方可离开;离开后,不能再次进入赛场,离开赛场时不得带走任何资料。
13.裁判长发出停止竞赛的指令,选手(包括需要补时的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在现场裁判的指挥下离开赛场到达指定的区域等候评分。需要补时的选手在离场后,由现场裁判召唤进场补时。
14.遇突发事件,立即报告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按赛场裁判和工作人员的指令行动。
15.在竞赛期间,未经执委会批准,参赛选手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竞赛内容相关的采访。参赛选手不得将竞赛的相关信息私自公布。
(四)工作人员须知
1.工作人员必须服从赛项组委会统一指挥,佩戴工作人员标识,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秉公办理,保守秘密,做好服务赛场、服务选手的工作。
2.工作人员按照分工准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应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保证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
3.注意文明礼貌,保持良好形象,熟悉赛项指南。
4.提前 30 分钟到达赛场,严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离岗,特殊情况需向工作组组长请假。
5.熟悉竞赛规程,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办事,如遇突发事件,按照应急预案,组织指挥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6.工作人员在竞赛中若有舞弊行为,立即撤销其工作资格,并严肃处理。
7.保持通讯畅通,服从统一领导,严格遵守竞赛纪律,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八、申诉与仲裁

1.各参赛队对不符合大赛和赛项规程规定的设备、工具、材料、计算机软硬件,竞赛执裁、赛场管理以及工作人员的不规范行为等持有异议时,可向赛项监督仲裁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诉。
2.申诉主体为参赛队领队。
3.监督仲裁员的姓名、联系方式应该在竞赛期间向参赛队和工作人员公示,确保信息畅通并同时接受大众监督。
4.申诉启动时,应以参赛队领队签字同意的书面报告形式递交赛项监督仲裁工作组。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5.提出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选手竞赛内容全部完成)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不予受理。
6.赛项监督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 2 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领队向大赛仲裁工作组提出申诉。大赛仲裁工作组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7.仲裁结果由申诉人签收,不能代收。如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申诉人离开,视为自行放弃申诉。
8.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申诉。
9.申诉方必须提供真实的申诉信息并严格遵守申诉程序,提出无理申诉或采取过激行为扰乱赛场秩序的应给予取消参赛成绩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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