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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8:32:28 网站建设 项目流程

确实需要让固定资产采购也过账GR/IR科目,这在SAP中是可以配置的,但这通常不符合最佳实践和会计准则要求(如前所述,固定资产收货时不产生价值转移)。

不过,有一些特殊业务场景可能需要这么做,例如:

  1. 公司内部硬性规定所有采购必须通过GR/IR科目,以便统一清账和报表分析。

  2. 采购的资产在收货时尚未确定最终资本化对象(例如,一批电脑,收货时还不知道具体分配给哪个成本中心或资产卡片)。

  3. 混合采购订单,既包含固定资产,也包含库存物料。


配置路径和关键点

核心思路是:改变系统对“收货”这一事件的默认记账逻辑。这主要通过OMJJ配置来实现。

主要配置步骤:
  1. 定义评估类(Valuation Class)

    • 路径SPRO>物料管理>物料主数据>基本设置>物料类型>定义每个物料类型的评估类

    • 操作:为用于固定资产的物料类型(通常是FERTHALB或一个自定义的如FIXA)分配一个专用于资产的评估类。这个评估类在收货时的记账科目将指向GR/IR,而不是直接记账到固定资产。

  2. 配置自动记账(Automatic Account Determination)

    • 路径SPRO>财务会计>总账会计>业务交易>未清项目管理>GR/IR>配置自动结清

    • 操作:确保GR/IR科目已正确设置。

    • 更关键的路径是:

    • 路径SPRO>财务会计>财务会计的全局设置>分类账>分类账>为分类账定义会计年度变式(这部分是基础,确保已做)。

    • 核心路径SPRO>物料管理>评估和科目设置>科目确定>无向导的科目确定>配置自动记账

    • 操作
      a. 选择您的Chart of Accounts
      b. 进入事务GBB- “库存科目变更的过账”。
      c. 找到与您的业务场景相关的记账码,最重要的是VBR(消耗性采购的收货)或ZOB(订单收货,如果资产是通过生产订单或内部订单收集成本)。但为了直接收货到资产,通常关联的是ANBANL
      d.关键修改:在这里,将对应您资产物料评估类的行项目,其“一般修改”(如BSX,WRX,GBB等)所对应的总账科目从直接的固定资产科目,改为一个“中转科目”或直接改为“GR/IR科目”。但更常见的做法是,让收货先计入一个“在建工程-暂估”或“固定资产-暂估”科目,而不是库存科目。

    更直接的控制在于移动类型(Movement Type)配置:

  3. 定义移动类型的科目修改(关键步骤)

    • 路径SPRO>物料管理>库存管理和实际库存>收货>定义移动类型的科目分组

    • 事务代码OMJJ

    • 操作
      a. 选择与固定资产收货相关的移动类型(通常是101- 采购订单收货)。
      b. 双击进入“科目分组”配置。
      c. 为您的资产物料评估类,分配一个“科目修改”。这个“科目修改”不是系统预设的BSXWRX,而是一个自定义的,例如ZAS
      d. 然后,您需要在自动记账(OBYC)配置中,为这个自定义的科目修改ZAS定义一个对应的总账科目,将其设置为GR/IR 科目

    举例流程:

    • 移动类型101+ 评估类7900(资产类) -> 触发科目修改ZAS

    • 在OBYC中,配置GBB/ZAS-> 科目14000001(GR/IR 科目)

    • 结果:收货时,分录变为:

      • Dr: 固定资产-暂估 (或一个中转资产科目) 14000001

      • Cr: GR/IR 14000001

    • 注意:直接贷记GR/IR是不平衡的,所以借方通常也是一个资产类科目(但不是最终的固定资产主科目),这样才能满足借 = 贷

  4. 配置发票校验的科目确定

    • 您还需要确保,在发票校验时,系统能正确地清账GR/IR,并将差额(如果有)正确地过账到最终的固定资产科目。

    • 这通常通过结算策略资产模块的自动过账来实现。在发票校验时,系统会根据PO上的资产编号,将GR/IR的金额直接结算到该资产,并生成:

      • Dr: GR/IR

      • Dr/Cr: 固定资产 (发票与收货差异)

      • Cr: 应付账款


重要警告和替代建议

  1. 复杂性和风险:上述配置非常复杂,容易出错,且与SAP标准逻辑相悖,可能导致月末GR/IR清账混乱、资产价值错误、与资产模块对账不平等问题。

  2. 更佳的替代方案(强烈推荐)

    • 使用“在建工程”科目:如果需要在收货和发票之间有一个过渡科目,更标准的做法是使用“在建工程”科目。

      • 收货时Dr: 在建工程 (一个资产类科目) Cr: 应付暂估-固定资产

      • 发票时Dr: 应付暂估-固定资产 Cr: 应付账款,同时通过资产模块的事务(如AIAB)将“在建工程”结算到最终的固定资产卡片。

    • 这个“应付暂估-固定资产”科目在功能上类似于GR/IR,但它是专门为固定资产采购设计的,月末对账更清晰。

    • 在SAP中,这通常通过为资产采购分配特殊的“科目分配类别”来实现,并在OBYC中配置对应的自动记账科目。

结论:技术上可以通过修改OMJJ和OBYC的配置,强制固定资产收货过账GR/IR,但这是一条非标、高风险的道路。在实施前,请务必与您的财务顾问、内部审计和IT团队深入评估业务必要性合规性风险。绝大多数情况下,使用标准流程(收货无分录,发票直接入资产)或采用“在建工程”过渡,是更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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